Tatler整理了有關香港新冠疫苗抗體測試的一切資訊,包括香港政府有關入境旅客抗體檢測狀況的最新宣佈,決定不以結果縮短檢疫期。
越來越多香港居民參與免費接種新冠肺炎疫苗計劃,預約接種疫苗,從6月30日起,本地進一步放寬社交距離限制措施,出外旅遊的想法有望盡快成真。
然而,以抗體測試結果縮短檢疫期實行了一段時間之後,香港政府決定因時制宜、收緊防疫政策,由8月20日起不再以抗體測試結果縮短檢疫期。
此措施首階段實行期間只適用於香港市民,只要不是由A組高風險指明地區回港,測試結果呈陽性者檢疫期皆可減至七日,如今旅客如果由低風險以外的所有國家及地區抵港,檢疫期不會少於14天。
由8月20日凌晨起,由巴西、印度、印尼、愛爾蘭、尼泊爾、巴基斯坦、菲律賓、俄羅斯、南非、英國、孟加拉、柬埔寨、法國、希臘、伊朗、馬來西亞、荷蘭、西班牙、斯里蘭卡、瑞士、坦桑尼亞、泰國、土耳其、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及美國到港人士,無論未完成或已完成接種新冠疫苗,仍須在指定檢疫酒店接受21天強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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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是新冠病毒疫苗抗體測試?
抗體測試也稱為血清檢測,用於檢測血液中是否含有病毒抗體。當人類受到病毒感染時,作為免疫防禦系統反應的一部分,身體會產生抗體來對抗病毒。
抗體測試通過從個體的靜脈抽取少量血液,在實驗室中測試病毒抗體是否存在。個體血液中的新冠病毒抗體有可能是曾經受感染的跡象,又或者是在接種疫苗後產生的。
雖然有抗體的存在,也不能完全確保防止感染或傳播新冠病毒,但香港政府現在接受抗體測試作為顯示旅客對疫苗接種反應的佐證。
目前港府決定暫時取消以抗體測試結果為基礎、縮短檢疫期,截至8月17日為止,沒有消息顯示有關政策將來會否恢復。
取得抗體測試證明 回港縮短強制檢疫期
香港政府6月21日宣佈,除曾逗留極高或甚高風險的A1和A2組指明地區的人士外,已完成疫苗接種的人士如取得血清抗體測試陽性結果,可縮短其抵港後的強制檢疫期。
第一階段安排於6月30日起落實,市民可於離境前於本港接受獲認可抗體測試,相關的結果證明可於回港時用作實施強制檢疫要求。
符合以下三項條件的入境人士,將被要求在指定檢疫酒店完成七天強制檢疫期,其後七天進行自行監察,並接受多次聚合酶連鎖反應核酸檢測。旅客必須:
- 已完成疫苗接種並持接種疫苗紀錄(有關疫苗需載列於就指明用途認可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列表);
- 於抵港「檢測待行」的病毒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;及
- 持有三個月內獲認可的血清抗體測試陽性結果證明;
- 不是由A組高風險指明地區回港。
截至8月17日,港府已暫時叫停這項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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